简介
兄弟们,这书绝对带劲。主角开局就是个老实人,没想到穿越了,还带着点小金手指。在那边儿,他得学功夫、搞魔导、跟各种狠角色干架。什么上古神兽、神秘遗迹,一样不少。关键是人设不突兀,情节挺老练,看着不憋屈。
小说内容
林风缩在破庙角落,搓着手,脑子里还嗡嗡响。三天前,他还是个天天骑共享单车送外卖的卷王,现在……现在他成了这个名为“艾泽拉斯”的异世界某个不知名小镇的“小可怜”。
“我说老王,你这手艺……”隔壁铺子传来粗嘎的声音,是个满脸胡子拉碴的壮汉,手里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骨头汤,眼睛却瞟向林风手里的破碗。老王是庙里唯一的住客,以前是个酒鬼,现在被林风捡到,居然开始做点正事了。
林风脸上挤出笑,小心翼翼地挪开那碗:“谢……谢。”他这具身体因为穿越时魂穿,前主人的身份极低,连根像样的行李都没带,就剩个破碗。这破碗还是穿越后遗症,让林风能勉强吸收一点天地灵气,算是那个“小金手指”。
壮汉老王嘿嘿一笑,浓稠的口水差点溅出:“小兄弟,我看你出息啊。这才三天,已经能自己找食了。”这话里的酸味,林风懂。他确实没干啥出息的事,就是靠这破碗吸收灵气,勉强维持体力,偶尔帮老王看摊子。
正说着,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砸得庙门嘎吱响。林风脖子一缩,心想完了,又是收保护费的。他记得这个镇子有个叫“黑风寨”的土匪团伙,天天在镇口晃悠,见人就讹。
三个彪形大汉闯进来,为首的是个尖嘴猴腮的家伙,正色眯眯地打量着庙里的陈设,目光最后落在林风身上,嘴角咧到耳根:“哟,小屁孩,洞房啊?还是家里就你一个人?”
林风心里咯噔一下,握紧了手里的破碗,碗身上那缕微弱的金光似乎更亮了点。老王猛地站起来挡在林风面前,酒糟鼻子上满是怒气:“老子的地盘,轮不到你们这些杂碎来撒野!”
“嘿,老东西还挺横。”尖嘴猴腮的家伙冷笑一声,伸手就要推老王。就在他的手碰到老王的瞬间,林风感觉破碗里的金光猛地一闪!
老王突然感觉一股力量涌遍全身,那原本瘫软的胳膊像是装了钢筋,硬生生挡住了那家伙的推搡。更神奇的是,他嘴里突然蹦出几句林风从小说里看来的吵架术语,虽然每个字都认得,连在一起就听不懂了,但气势十足:“尔等尔等,光天化日之下,朗朗乾坤,竟敢欺老夫?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