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情深不如新欢》啊,这书名就挺扎心的。讲的是个叫林晚的女人,跟了个男人十年, commitment 比塑料还脆。结果呢,人家跑了,还带了个小白花。林晚就琢磨着,算了,不伺候了,新欢万岁!结果新欢这愣头青,还真把人当宝供着。
第四章 旧爱重逢
林晚盯着屏幕上的快递单,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。收件人一栏清清楚楚写着她的名字,但地址却是她现在租的那个贼小的公寓。谁啊?她压根不记得自己最近买了什么,除了……阿哲。
这个念头刚冒出来,林晚自己都吓了一跳。她赶紧摇摇头,像是摇掉什么黏糊糊的虫子。跟阿哲这破事,她早就该埋进土里忘干净了。
手机叮咚一声,快递员打电话来催了。林晚拿起来,那声音机械得像是从录音笔里出来的:“您好,这里是您的快递,请及时签收。”
林晚“嗯”了一声,把电话挂了,开始在玄关翻找快递柜的解锁码。手指划过冰凉的屏幕,心脏没来由地漏跳了一拍。这破事,搞什么呀?
打开柜门,一个厚实的牛皮纸盒静静躺在角落。林晚抽出里面的东西,入手沉甸甸的。揭开包装,里面是一支精美的钢笔,旁边还附着一封烫金信封。
她拆开信封,里面是一张手写的卡片,字迹龙飞凤舞,力透纸背:“给最棒的林晚,你的专属书写时光。”署名是几个潇洒的大字——“阿哲”。
林晚嘴角抽了抽,感觉像被人按了暂停键。她明明已经把阿哲从记忆里刨除了,怎么这货还阴魂不散?这破钢笔是哪个鬼送的?难道是……阿哲?
她盯着那支笔,想起当初他们分手时,阿哲哭唧唧地说要送她一支同款钢笔,结果呢?人早就在她面前表现得像个没断奶的婴儿,最后还跟个刚认识的小白花跑了。
林晚深吸一口气,把东西扔回原处。该来的总会来,她林晚可不吃这套。
手机又开始震动,她一看,又是阿哲发来的消息。林晚点开一看,内容简单得可笑:“晚晚,笔收到了吗?你上次说喜欢这种款式的。”
林晚盯着屏幕,感觉指纹都快按出来了。她手指在屏幕上转了转,最后点击了“已读”按钮,一句话也没回。
这破男人,现在知道改邪归正了?晚了!
她随手把那支钢笔扔进了储物间,仿佛这样就能把阿哲也一起抹掉。可心里那点涟漪,却怎么也平复不下来。她烦躁地抓了抓头发,突然手机又震动了一声。
这次不是阿哲,是那个新欢——陆沉发来的。消息很简单:“晚上一起吃饭?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