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繁花故人归》这书,讲的就是她在上海滩摸爬滚打的十年。从青涩到世故,身边人来人往,谁都没能留住她。后来她回了江南小镇,才发现当年那个追着竹马跑的小丫头,连刺眼的疤痕都没留下。只是,有些人,回不去了。
第一章 初见
刘晓曼第一次见到沈逸 bos 印象不大好。
那是九几年,风头正劲的陆家集团在上海滩横着走,陆总六十岁生日那天,旗下几家公司联合搞了个庆功宴,场面搞得盛大,连市长都来凑热闹。刘晓曼那时候刚进陆家,就是个愣头青,跟着一群人围在沈逸 bos 身边猛拍马屁。
沈逸 bos 比陆总年轻十来岁,戴副金丝眼镜,身材精瘦,穿着一身栽绒大衣,站在那儿自有一股逼人贵气。他话不多,全程板着脸,屁股后头跟着几个保镖,见人就点头示意,那眼神,扫过来的时候,刘晓曼觉得像是在瞧什么累赘。
"沈总,陆总说了,您是今天最年轻有活力的代表,怎么能不跳舞呢?"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谄媚地笑着,挽着沈逸 bos 的胳膊摇晃。
沈逸 bos 动都没动,眉头皱着,像是被人放了鸽子似的:"我去抽支烟。"
"哎哟,您看着这么着急做什么?我陪您跳两支?" 女人眼睛都亮了,满脸堆笑。
沈逸 bos 身后的保镖往前一步,那女人吓得缩了缩脖子,讪讪地松了手。刘晓曼看得牙酸,心想这沈逸 bos 弄得跟皇上似的。
后来刘晓曼被派去给沈逸 bos 做助理,才知道这人不是脾气暴,是懒,而且极其挑剔。她端茶倒水,递文件,他看也不看,要么就是皱着眉说:"放错了。" 再要么就是直接扔回去,让她重新来过。
刘晓曼这人,认死理,被骂了几次也不吭声,默默记下他的习惯。他要是喜欢绿茶,她就泡一整壶;他要是讨厌某种香水味,她就把全部门同事的香水都收起来。有几个天,沈逸 bos 睡过了头,她提前给他准备好了换洗衣服,在他醒来之前就摆在了更衣室。
渐渐地,沈逸 bos 对她态度好了点。但也就好了点,依然不怎么说话。刘晓曼觉得这人心里冷得像冰窖,连句话都不会说。
转折发生在一个冬天。当时陆总生病住院,沈逸 bos 作为二代接班人,天天往医院跑,焦头烂额。有次深夜他没顾上吃饭,刘晓曼去医院送文件的时候,看见他在医院门口的移动餐车里啃面包。
寒风里,那人穿着昂贵的西装,袖口却露出一截瘦骨嶙峋的手腕,正在啃着个干硬的肉夹馍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