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校草什么的,快跑
“嘶——”头好疼!林晓猛地睁开眼,刺眼的阳光让她差点又闭上。她眨了眨眼,又眨了眼,视线才渐渐聚焦。白色天花板,木制书桌,墙上的老式挂钟指针指向七点二十分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灰尘和木头混合的味道。这是……她的房间?
林晓自己都惊了。
她不是在加班时被打印机掀了脑袋,然后一命呜呼了吗?怎么突然醒过来,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十年前上高中的时候?
不对!
林晓迅速坐起身,环顾四周。这张床,这身衣服……她掀开被子,看到的是一双瘦得发黄的小脚,上面还穿着一双洗得发白的布鞋。
这是她十二岁那年的身子!
林晓心脏狂跳,一种说不出的狂喜和后怕涌上心头。她真的重生了,回到了这个缺爱缺金的乡下小可怜身体里。
“我……我没死?”林晓喃喃自语,伸手掐了自己一把,清脆的痛感让她倒吸一口冷气,确实没骗她。
重生这事儿,想想都有点刺激。
不过,一个缺爱缺金的乡下小可怜,重生也就算了,关键是她这里还有三个哥哥和两个……老公?林晓心里暗自盘算,现在最重要的事情,是怎么把哥哥们哄得开心,顺便把老公们搞到手。这年头,缺啥不能缺自信,她可是带着金手指重生的!
刚重生那会儿,林晓心里直盘算,怎么把哥哥们哄得开心,顺便把老公们搞到手。
不过,眼下最急迫的,还是解决眼前这个现实问题——她得去上学啊!
林晓所在的学校,是镇上的高中,教学质量也就那样。她以前没少被老师批评,说她上课不认真,成绩吊车尾。现在她有了重生的机会,可不能再这样下去了。
“先解决眼前这个危机吧!”林晓深吸一口气,站起身,开始穿衣。
就在这时,门外传来了敲门声。
“晓晓,早饭好了,快来吃。”是妈妈的声音。
“知道了,妈!”林晓一边应着,一边穿衣服。
她走出房间,看到客厅里坐着一个男人,那男人穿着一身白衬衫,斯斯文文,长得清秀俊朗,正是学校里的校草——江寒。
江寒是隔壁班的,成绩优异,长得又帅,是很多女同学心目中的白马王子。
林晓以前就对他有意思,但那时候她自惭形秽,不敢接近他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