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哥们儿,跟你说个事儿,这小说我看不错。主角就是个烂人,杀人不眨眼,但他就想干票大的,成全自己的极致英雄主义。天上飞的地上跑的,啥神魔妖仙,能打的都招呼上了。主角性格是真硬核,手段也贼拉狠,但那股劲儿特别带劲。
第三章 血色契约
铜钱在手里暖烘烘的,老王揣得紧了些,转身走的时候,回身又斜瞥了一眼那布告。能不能成,心里没底,但那赤裸裸的诱惑,比烈酒还上头。他咕嘟嘴,嘀咕了句:“嘿,要是我成了英雄,那也是我老王式的英雄,懂不?杀伐果断,绝不拖泥带水!”说得一半真一半,主要是怕做不成,连这牛皮都扯不出来。
巷口的风有点冷,老王裹了裹那件洗得发白的旧棉袄。这年头,能吃饱饭就不错了,想当什么英雄,那是吃饱撑的。可这铜钱到手,那股子邪乎劲儿就上来了,像沉睡的猛兽被挠了痒,蠢蠢欲动。
转过几条街,他来到城东的破庙。说是庙,其实就是四面漏风,稻草屋顶快塌了,里面供的是个模糊不清的泥塑,大概是当年香客随手捏的。老王也不管,直接往里一坐,把铜钱从怀里掏出来,对着唯一的窗户,让阳光照在上面。
铜钱边缘黑乎乎的,但被阳光一照,那“王”字竟像是活了过来,丝丝缕缕金色的光晕从中透出,在破庙昏暗的光线下格外刺眼。老王看得直咽口水,这玩意儿,邪门!
“值了,值了!”他咂咂嘴,自言自语,“多少年没这种感觉了。像……像当年在黄沙口杀那帮骆驼贩子前,心里那股子凉飕飕的颤栗。”
当年他老王,也是个人物。虽然杀过人,但那是为了活口,为了那些他看得上眼的玩意儿。后来?后来混得不如前了,仇家也多,心里那点傲气就被磨得差不多了。没想到,现在还有机会,而且是这种机会,用个破铜钱就卖命。
铜钱的光芒渐渐暗了下去,像是个信号。老王深吸一口气,打开怀里另一个破布包。里面是三块碎银,半碗水,还有一个硬邦邦的黑馒头。
“契约在此,神明在上,见证……”老王扯着嗓子喊了几句,声音在破庙里回荡,显得格外突兀,“我老王,今日起,听候差遣!有什么事儿,尽管开口!杀敌?夺宝?甚至……杀个当朝国公,只要差钱,都得办!”
喊完,他把三块碎银和半碗水撒在地上,然后咬破手指,在黑馒头上划了一道,蘸着血抹了抹铜钱的边缘。
血珠滴落,馒头上的血迹迅速蔓延开来,一股奇异的香气弥漫开来。








